今天練港島徑1至5,4hr,耗了半塊巧克力,一片半麵包。
天氣一流,體力比估計好。
一早起來,精神還是挺累的。但熱身跑起來感覺不錯。
不會再執著哪段路一定要跑,哪段路一定要走。開始學跑步時,總是太依賴數據。一路跑來,開始相信身體的感覺。果然,slow is the new fast。
跑步有趣之處,在於他能給人一種 ordinary greatness的感覺。普通人不可能像Michael Jordan 一樣罰球線起跳入樽,也不可能像 Wilt Chamberlain在最高水準的籃球比賽中獨取100分。跑步不一樣,肯練肯跑,你跟我一樣做到非常decent的成績,可以跑sub 3,一樣可以成爲超級毅行者。
一個在lunch time練跑的醫科學生,跑出史上第一個4 minute mile,成就
ordinary greatness。 Roger Bannister,rest in peace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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