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anuary 26, 2015

跑死人,是誰的錯


昨天有渣馬10k跑手比賽期間暈倒,搶救一天後今天不治。

跑步比賽死了人,估計又會有不少聲音投訴大會急救安排不善。但投訴大會之餘,跑手自己往往有最大責任確保自己安全。路綫,出發時間,補給安排全部在比賽前都有詳細説明。如果參賽者不滿意相關安排,唯一能做的就是用腳投票,省下幾百塊的報名費。出了事就把責任推給大會,怎麽也説不過去。

衡量過自己的狀態才去跑,這是參賽者的基本責任吧。棄賽後投訴大會對傷者照顧不善,真的不敢苟同。

又讀了好幾篇討論渣馬保障跑手安全的文章,起跑時間太早,報名安排不善,補給差等之前已經討論過。

只有關於流動醫療站跟召募志願醫生沿途支援,我覺得大會應該考慮。記得在台灣跑wings for life時,一路有時看見工作人員騎著機車在賽道旁巡邏。那時就算時在漆黑的公路上跑著,感覺還是挺安全的。

另一方面,真不明白為甚麼渣馬一直都沒有pacer。

徐濠縈,好強。馬拉松的世界,時間代表一切。當你同一個差BQ衹有八分鐘的跑手說她跑步時飛釘的時,她衹會當你是傻仔。「身為一個運動員,係唔應該姿整」,就正如2005年倫敦馬拉松,Paula Radcliffe在千萬觀衆前拉屎。贏了冠軍後,誰管你拉屎還是撒尿。
參加者 只不過喺渣馬攞嚟自high打飛機嘅數字
我無上巴士 你唔好屈我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